我們想要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這是這次有關於本書的講座我想要提出的問題,這裡所問的不是物質上的,不是問今天還想要3C產品進步到什麼程度、電動車還要多快速省油、串流媒體能不能提供更多的影片選擇。而是在道德上的(倫理),我們想要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我們如果能有這個圖像,那麼以此來審視我們所生活的社會就會發現許多的問題。
我們想要生活在一個說一套做一套的社會嗎?例如宗教大師倡言佛法道法,但卻念完經之後撲向後宮破了色戒;例如與朋友約定某事,但朋友卻破毀承諾;政治人物以特定主張作為政策,但就任後卻背棄選民從未履行。凡此種種還有舉不盡的例子,但總歸來說就是言行不一,尤其是對於理念的倡議者而言更是如此。
我們可以從倫理學的觀點來看這問題,在結果論—行為的對錯取決於行為的結果而非行為本身—的層次上,言行不一是不能接受的。若我們今日與商家約定隔日要買商品,次日馬上反悔;總與情人約定要前往某處,但每每都因故無法成行;政治人物親蒞災禍現場,與災民握手言稱一定會負責到底卻在媒體鏡頭轉向後置之不理。信任既是整個社會成立的基礎,從社會以契約論的方式被建構而出的思路來說,契約的基礎正在於信任,而在前述的例子中這樣的個體所共存的社會最終必然走向潰散,因為所有人的言語都不再有任何信用,也將使得每人的言論不再有誠信,於此這個社會將產生沒有信任的後果,也就無法再於其中生活。
而從義務論的觀點來說,康德所提出理性的定言令式是以「除非我願我的格律成為普遍法則,否則當不有所行動」作為特徵,他就承諾舉例是否在困境中我們就能做出一個我們不打算履行的承諾呢?他認為答案是否的,因為這是無法成為普遍法則的格律,也因此當不依此而行動,而之所以無法成為普遍法則,是因為在這樣的理解中,「承諾」將會是自我矛盾的概念。這也是他被認為嚴苛的原因,但是嚴苛是在現實上,但是道德的形上問題不考慮的正是現實。在言行不一的情形中會使得「承諾」無法存在,是概念上的無法存在。
而社會上除了這樣的問題之外,我們社會所奉行的價值標準可以稱作「中華實用主義」,在升學上先選學校再選科系、無論興趣何在一律選出社會後好找工作的科系甚至區分出文理優劣之別,總歸來說可以濃縮成:「你學這個做什麼,能賺多少錢?」這樣一句話。所謂實用主義是從19世紀後半的Charles Peirce所提出:「信念實際上是行動準則,行動是思想的唯一意義」而開啟,William James所提出的說明是:「實用主義的方法試圖以探究相應的實際效果來詮釋概念,那個概念的真實實際上對任何人來說,會有什麼分別?」這是用來區分所有哲學問題的標準,這個標準即是以命題的爭論若在實際上沒有產出具有差異性的效果就會是無意義的,知識的存在是為了實踐,實踐也貢獻於知識的獲取。然而,我們的中華實用主義又是什麼呢?
這必須說道儒教傳統的士大夫思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或是十年寒窗苦讀成名天下知,看來讀書是被推崇的,但是這裡的讀書卻非為了知識而為,卻是為了功名、為了現實利益,為了提高社會階級。柏楊在<中國人與醬缸>就說過官場文化中使得讀書人的目的就在做官而已,書中的顏如玉與黃金屋就是這種現象的代表。相較於古希臘所談的「愛智(哲學的原義)」所說對於世界的認識、對人的思考與人的德行是全然不同的。這種為了當官獲取名利的思想,讓即便達成一定條件—分數的學子、也會先選擇學校而不是興趣所在、甚至已經不知興趣何在的科系,這是為了符合社會中「無過失的認知偏差(參閱本書,以「傾向(inclination)」為主要概念」以特定的身分、學經歷來評斷一個人的標準,然而學子所謂的不過就是將來的不愁吃穿,有個穩定的薪水,其餘自我的想望、人生是否美好、是否有知識含量都無足輕重,而且這些想法已經不用透過他律,而是學子自身內化成為自律的規則。
另一個理由是台灣的政治歷史,黨國的統治與奴化使得現今我們認定為「文組」的這些人被獵殺,當然也有「理組」的人遇難,然而被捕獵的精英中以前者為多,而捕獵的標準是以這些人是否會顛覆威權統治為由,若理組人乖實地做自己的食言不參與政治,或許就不會有問題,在威權訓政體制下秩序至上人命至下的原則中,所有異議份子都該被肅清。自下而上的審查與執行使得台灣島上沒有異音,甚至心中建出了個警總,也來自我審查、審查他人,思考於是停止,因為思考是件危險的事。這促成了這種與思想有關聯的壓抑,比方說念哲學系、政治系、法律系,在文化上無論如何都不希望與政治扯上關係,過上個穩當安身的生活才是要緊,這也或是「文組」一直被嘲諷的原因。
回到前述實用主義,中華實用主義是全然非哲學的、甚至反哲學的,有用與否的標準是在「賺了多少錢」而非「對於問題的解決」。於是儒士成為犬儒,犬儒的言行成為了至善,思想的貶抑、資本主義的資本積累傾向使得財貨的獲取比所有其他事情都還要更加重要。更進一步,有用與否成為了道德判準,有用就是對、沒用就是錯,與其寫一本有知識含量的書,不如寫一本媚俗的暢銷品,在讀者受眾的閱讀傾向也是如此,知識不再重要、美德不再重要,唯一的價值標準剩下經濟—賺錢—有用—真—善—美一切只剩下銅臭。我們可以問,這是我們想要生活其中的社會嗎?
而經濟所相關聯的「市場」問題,我們一直以為市場是價值中立的,就像是遇到問題就丟給「供需法則」,有人需要所以我們就製造貌似無害,但是市場真的是價值中立的嗎?以金錢標準來衡量萬物,也代表不以其他如文化、知識、美感作為標準來衡量,一個東西的精巧與否所獲得的第一個問題卻不是美與否,卻是能賣多少錢。捐血如果變成賣血,基於利他主義的德行成為驅利的目的,行動仍然同直嗎?基於公益的劇演開始賣起黃牛票與付費代課排隊,原先的公共善是否被市場給驅逐?桑德爾在《錢買不到的東西》就提出了這個問題,然而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漸漸地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這不是沒有問題的,卻是會產生「腐化」的問題,所謂腐化就是降低事物的層次,而市場的價值進駐—僅以金錢來判斷事物,使得原先事物之所以為該事物的價值標準被驅逐,然而該價值標準正是該事物為該事物的唯一理由,那麼該事物還是該事物嗎?舉例來說,一件藝術品應該是以美與否作為價值標準,而不是有多努力創作或是市場受歡迎度,但是當一件藝術品被以市場的標價給評估價值,甚至被以此取代了「美」的概念,藝術還是藝術嗎?就像書一樣,應該以「知識」作為價值標準,也因此書才是書,然而卻以暢銷程度來評判一本書的價值,知識被取代了,書還是書嗎?市場從來就不中立,市場所帶來的後果不只有利益,還有代價。
18世紀的古典自由主義提倡的是個人不被權力所干預的自由,而這樣的國家被賦上了中立性的特質,市場是基於這樣的假想,甚至提出了「看不見的手」會調節裡頭的東西。但這隻手卻也會持續地進逼、侵越到其他的社會場域,掏空事物的核心,篡奪成為新的價值判準,更嚴重的是披上了原本價值標準的外衣,進而腐化了整個社會,我們才發現,號稱價值中立的市場其實不是價值翁立的,期早已設定事物該被如何衡量的標準,也就是如何被定價。這是我們想要生活其中的社會嗎?
我們社會中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善意謀殺,在電影《血觀音》中就貼切地表現出這一點,最常出現的台詞「我是為你好」就是這個現象具體而微的表現。我們必須問,是否目的正當,所有為了達成目的的手段就正當?在納粹時期的德國之所以屠殺猶太人,是因為要提升人類的品質,所以也把那些身體、智能有殘缺的個體給淘汰,甚至人種優劣的思想還是來自美國,是否出於如此正當的目的,就能正當化屠殺?尤其令人恐懼的是善意不是假性的偽裝,而是行為者真心誠意地相信這是良善的而義無反顧地執行,海耶克就說:「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無論是跟誰當朋友、跟誰交往、幾點睡覺、能不能去哪裡玩,父母總以「我是為你好」替孩子做決定,尤其儒教文化下對「孝道」的奉行成為了階級秩序難以撼動的基礎,然而這個孝道所代表的不是尊重父母的決定,尊重是相互的,這裡的意義卻是服從。且在所謂的五倫中,也從家庭向外擴張,官員是父母官、教師是終身父親的觀念,這些因為與親倫有所關聯而被以父母之名冠之。柏楊所描述的華人社會就提到天下多少愛心是以此畫皮為依據,即便纏小腳也是為了女兒好嫁人而為,酷刑施加也是君父為了「刑期無刑」。如果我們認同父母出於為了孩子好可以為其做決定,那麼在極端的例子中例如父母因為經濟不堪負荷,若是自己自殺也無法放著孩子流浪在世甚至面對PTSD,那麼是否帶著孩子在汽車中燒炭自殺是正當的呢?
更根本的問題是在於,人是有自由的主體,因此值得被尊重、被認真對待,而父母剝奪了孩子作為主體的自由,是否孩子被當作一個主體、被當作一個人對待呢?在「我是為你好」的觀念下,是否孩子已經成為客體如同工具班般被「非人化」了呢?即便做了這個決定獲取如何好的後果,如同儒教社會中所說的成龍成鳳,最根本身而為人的條件被奪去,這也不是「美好的人生」。說到頭來,「我是為你好」終究還是為了言說者的「我」而已,中華文化中的父母對於兒女從來不承認有主體的適格,「打在兒身,痛在娘心」不過是財產被損害而心痛,甚至養兒防老就像是一種商品投資,不過是買個老年保險,只不過有時投資有賺有賠,風險總是有的,也因此,父母才會總是把「我栽培你花了多少時間多少錢」掛在嘴邊。父母所擁有的權威是「傳統型權威」,也就是事物所以然即事物應然,因循守舊就如同在儒教的「註釋學」,無論如何註解永遠也不會超過師承的範圍,加上科舉的八股使得柏楊創造出「醬缸」這又黏又臭的概念來指涉華人社會。幸運的是台灣這個國家順勢乘著全球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前進到了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因此西方文明的現代價值產生了對傳統儒教文化的重大顛覆,例如民法對於親屬之間義務的規定,或是對於親屬遺棄的刑罰處罰規定。然而,時至今日這些遺緒仍然留存,我們還是要問的是,一個有著善意謀殺的社會這是我們想要生活的嗎?
另一個現象是跟風潮,例如在社群媒體上發起活動,以前的冰桶、開瓶蓋,還是幾天挑幾張唱片、書、電影還是猜猜哪些職業有做過,極短時間內會成為潮流,或是現實上某個店家的開幕或新科技產品的出現,呈現出大排長龍的現象,這似乎表現出一種「時間無價值」的群眾行為,相較於時間,更有價值的是「優先取得商品」,在這裡重要的不是商品,而是優先取得商品的「地位」,只要自己比社群中的其他人、想像他人先取得這商品,即便過沒多久大家都能輕易取得,但在這裡我就是第一。而這不正是魯迅所說的「阿Q精神」?畢竟只要能當第一什麼都好,即便是自輕自賤也可以。但我們可以想,在生活中若已獲得滿足,我們需要把資本社會中最重要的資本作為代價來追求這種地位嗎?又或者是因為生活的抑鬱與不滿足,才讓我們必須把這最重要的資本投入追求這地位呢?
政治運動中的群眾在Hoffer的分析中提出這些人是「失意者」,參與群眾運動是為了取得安全感,他們所追求的自由是「沒有自由的自由」,跟風潮其實不過是這種表現的微縮版。即便我們今日是民主社會,但是我們的民主是很特殊的,是和平革命,因此我們沒有付出代價就獲得今天所擁有的自由、權利,1987年的解嚴並不是民主的轉捩點,民主是像浪潮一般地會前進與後退的動態化進程。而在少數唐吉軻德的革命中,讓整個社會推進因此眾人利益均沾,被授與了自由但就像剛出籠的鳥卻不知往何處去,被禁錮的心靈、被制約的思想仍然無法脫離原先的框架。從眾跟著排隊、看著現正熱播的劇集與節目,例如前些日子受歡迎的《中國有嘻哈》,然而卻無人去反思嘻哈的本質是什麼,也就是來自邊緣的聲音,卻只被那些饒舌技巧給吸引,也就無法分辨於娛樂人員與真正的創作者,畢竟裡頭的誰敢碰上政治的創作,去批判在中國真正的壓迫—中國呢?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就可以發現,跟風潮讓一個事物的本質不僅被排斥在視野之外,甚至在長期的慣行下失去了本質,讓跟風潮的人眾因為只看見事物的表象,成為了被跟風事物原先所設定要反對、批判的對象。
在司法社會上也相同,即便網路的資訊公開,這裡還不涉及資訊爆炸參雜真偽訊息的問題,大部分人卻只閱聽新聞媒體或政論來吸收時事,尤其媒體是片面是個明擺著的事實,但庶民正義讓某些人基於道德直覺包圍了檢警機關只為了到場打罵那個「犯罪嫌疑人」。他們為何願意出門去做這件事?是真的關心社會治安?或是生活上的不滿在找出口?然而,媒體報導—掩蓋的事實有否曾經被思考?就像是特定的特徵諸如「孝子」、「正妹」、「精神疾病」成為被突出的重點,但這些是否是最重大的社會問題,或者只是被塑造成最重大的社會問題,即便都已有數據統計例如架罪並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問題,若不是葉少爺,或許酒駕最的規定不是個熱點。民粹主義中民眾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在這裡已經符合,尤其是反智,所以出現一個具有卡里斯馬魅力的領導人物就能引領這些人走向被指出的應許之地,但卻沒人擔心過這位人物可能是吹笛人,帶領大家走向死亡。
政治參與也是如此,以為參與了社會運動就是到場靜坐,但可能卻連訴求是什麼都說不清楚明白,然而卻從未思考自身行動的意義,但這樣卻是最令人擔心的,因為無知者若知己無知仍有學習空間,但自認為非無知者卻屬無知不僅不會聆聽,甚至會氣憤地拿著媒體新聞跟你爭辯。而在政治上更因著政治正確出現的道德流氓,或者是對於順風對於批評的免疫,然而政治正確與否甚至是個偶然,明日可能風水輪流轉,然而對於一個被想望、被追求的價值,既然是那麼機率性的,那還是真是一個直得追求的價值嗎?或許現實政治中需要這群能被情緒動員的群眾才能凝聚出變革的能量,但這不是這邊要討論的重點。也就是說,公民參與不能僅止於蜻蜓點水、一知半解,否則即便成功也不過是運氣,甚至公民德行的匱乏會導致下一波的反噬,而原先的參與者這次站到了另一邊,因為有了另一個政治正確風潮。最後還是要問,這是我們想要生活的社會嗎?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的社會現象不勝枚舉,我們必須要去看見這些問題,我們不只是個單純的生物,也是道德性的存在,所以我們能構思出我們想要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從問題的發見到思考,到去得出一個應該如何如何的結論,就先是第一步了,進而,與其他人在相同的平台討論,得出共識,這就是第二。最後,基於這個共識,我們做出行動,去實踐,這就是公民參與的全部,而不再只是單純在場,而是明確知悉行動的意義而去行動。而如果我們幸運,社會會因此而前進一些。但最重要的,是經過「反思」,我們成為了一個具有道德性的主體:公民。